好久沒更新博客了。近來又有一些感慨。
帶人信主其實是很難的,是要付代價的。在我看來,要給中國人傳福音,一般此人都得經歷了,或正在經歷着一些挫折,孤獨,迷茫,痛苦,無助等,才會信主,比如當年曾經鬱悶了一年多的我。回首往事,如果當初我沒那段經歷,今天幾乎不可能信主。
已經有半年多沒有一對一坐下來帶人看《聖經》了,尤其對方又是個挺漂亮的女生。她也是北京人,比我小半年,是櫓櫓的同學,住得離我很近。前幾天她跟櫓櫓說想來教會看看,於是櫓櫓就讓我開車把她帶來了。
在我看來,傳福音的對象應該沒有男女之分。當然,向異性傳福音有些地方也許有些不便,但不代表說不可以,何況從我家走到她家才兩分鐘,周圍又沒別人,我不去誰去呢。第一個把福音介紹給我的也是個女生,我至今仍很感激那個女生,雖然我當時對其所說的福音毫無興趣。
其實她也告訴過我,她活得很迷茫,不知道活着是為了什麼,不知道上學是為了什麼,將來會怎樣,她心裡也沒底。她的話讓我想起了那首叫《把根留住》的老歌。當我信主後再聽這首歌時,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。
她內心很空虛,所以只好用逛街和網聊的方式去打發時間。她雖然很喜歡教會的氣氛,卻總是告訴自己:我不是教徒,這些都跟我無關,反正星期天也沒事,來就來吧。
她對我倒是很好,我去帶她讀經還給我做飯吃。她也很感激我給她講的內容,很欣賞我寫的曲子,只是抱怨《聖經》太沉。
現在的她還沒有把上帝放在她生命中的第一位。如果有其它事情去做,她估計就不會來教會了。今天報名3月1號大海受洗,她就不是很確定來,不過我還是替她報上了。
我呢,漂亮的女生都會喜歡,但頭腦還算清醒,明白‘信和不信之人不可同負一軛’,因此並沒有什麼太過分的舉動。如果她最後執意不肯接受耶穌的救贖,我也只好放棄。但我相信帶她信主是上帝給我的使命,不然怎么會那麼巧,她突然想來教會,恰逢我演奏自己寫的曲子,而她又住得離我這麼近呢?
上帝使萬物有定時,祂這樣做,是要人敬畏祂。我想,這也是上帝在考驗我的信心,耐心,毅力和自制力吧。天父啊,求袮在她心中動工,讓她把袮放在她生命中的第一位,讓她接受袮的救恩,不再迷茫,孤獨。袮當初揀選了我,求袮也揀選她吧。至於我和她的關系,就全交託於袮了。如果她真是那袮所賜我的,就求袮給我吧。袮也知道我一個人多少會惆悵,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嘛。奉主耶穌得勝的名求。阿門!
附:《把根留住》歌詞
多少臉孔 茫然隨波逐流 他們在追尋什麼
為了生活 人們四處奔波 卻在命運中交錯
多少歲月 凝聚成這一刻 期待著舊夢重圓
萬涓成水 終究匯流成河 像一首澎湃的歌
一年過了一年 一生只為這一天 讓血脈再相連
擦乾心中的血和淚痕 留住我們的根
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廿二日 墨爾本
2009年2月2日星期一
除去自己的‘邱壇’
昨天聽蔡牧師講道,感慨良多。約沙法一生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,卻因沒有除去邱壇而功敗垂成,成為了《聖經》中失敗的例子。
我是不是約沙法?我自認為還算是個虔誠的基督徒,每天讀經,每天禱告5次(飯前3次,起床後與睡覺前各1次),安息日都能守住,平時也常傳福音。但我不得不承認,我的生命中確實有‘邱壇’。這壇在我信主前就有,信主後依然沒能除去。以前總給自己找借口,說自己已經做得不錯了,犯這點罪沒關系,反正耶穌已經赦免了我的罪,犯就犯吧。但現在看來非也,不可為自己找借口,否則將前功盡棄,功敗垂成。耶穌是赦免了我的罪,但我不能濫用主的恩典,以此為自己繼續犯罪找借口。這也是為什么昨天最後我是跪著禱告的,因為是該除去‘邱壇’的時候了。
我 們 可 以 仍 在 罪 中 、 叫 恩 典 顯 多 麼 ? 斷 乎 不 可 ! 我 們 在 罪 上 死 了 的 人 豈 可 仍 在 罪 中 活 著 呢 ?......不 要 容 罪 在 你 們 必 死 的 身 上 作 王 , 使 你 們 順 從 身 子 的 私 慾。也 不 要 將 你 們 的 肢 體 獻 給 罪 作 不 義 的 器 具 ; 倒 要 像 從 死 裡 復 活 的 人 , 將 自 己 獻 給 神 , 並 將 肢 體 作 義 的 器 具 獻 給 神 。(羅馬書6:1-2;12-13)
主啊,願袮除去我生命中的‘邱壇’,保守我的心,賜我力量抵擋住撒旦的誘惑。奉主耶穌得勝的名求。阿門!
此外主啊,我已經兩天沒怎麼睡覺了,今天又開車去機場接人,來回跑了140公里,夠累的了。求主保佑我今晚能睡個好覺,明天我還有要事去做呢。奉主耶穌得勝的名求。阿門!
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二日 墨爾本
我是不是約沙法?我自認為還算是個虔誠的基督徒,每天讀經,每天禱告5次(飯前3次,起床後與睡覺前各1次),安息日都能守住,平時也常傳福音。但我不得不承認,我的生命中確實有‘邱壇’。這壇在我信主前就有,信主後依然沒能除去。以前總給自己找借口,說自己已經做得不錯了,犯這點罪沒關系,反正耶穌已經赦免了我的罪,犯就犯吧。但現在看來非也,不可為自己找借口,否則將前功盡棄,功敗垂成。耶穌是赦免了我的罪,但我不能濫用主的恩典,以此為自己繼續犯罪找借口。這也是為什么昨天最後我是跪著禱告的,因為是該除去‘邱壇’的時候了。
我 們 可 以 仍 在 罪 中 、 叫 恩 典 顯 多 麼 ? 斷 乎 不 可 ! 我 們 在 罪 上 死 了 的 人 豈 可 仍 在 罪 中 活 著 呢 ?......不 要 容 罪 在 你 們 必 死 的 身 上 作 王 , 使 你 們 順 從 身 子 的 私 慾。也 不 要 將 你 們 的 肢 體 獻 給 罪 作 不 義 的 器 具 ; 倒 要 像 從 死 裡 復 活 的 人 , 將 自 己 獻 給 神 , 並 將 肢 體 作 義 的 器 具 獻 給 神 。(羅馬書6:1-2;12-13)
主啊,願袮除去我生命中的‘邱壇’,保守我的心,賜我力量抵擋住撒旦的誘惑。奉主耶穌得勝的名求。阿門!
此外主啊,我已經兩天沒怎麼睡覺了,今天又開車去機場接人,來回跑了140公里,夠累的了。求主保佑我今晚能睡個好覺,明天我還有要事去做呢。奉主耶穌得勝的名求。阿門!
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二日 墨爾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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